首页 - 装修百科 > 文章正文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_2023经济适用房政策最新

发布于:2024-12-27 作者:admin 阅读:9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_2023经济适用房政策最新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请告诉我。

1.北京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2.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3.北京 经济适用房

4.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5.北京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6.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我和老公已经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房,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啊?谢谢

北京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一、2022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

       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

       1、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报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出请求,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契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依照有关规定,已处理经济适用房的采购资历审阅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采购或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按原价回购。

       2、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按原价出售房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产权人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交书面请求,并供给原购房合同、房子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2)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购房人。购房人抛弃采购的,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断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子和有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定购房合同,付出购房款。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挂号买卖双方信息,出具有关证实。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出具的证实以及别的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子权属挂号部分请求处理房子搬运挂号手续。房子权属挂号部分将房子产权挂号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子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房”字样。

       3、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房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产权人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交书面请求,并供给原购房合同、房子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2)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对请求资料进行审阅并入户检查,了解房子情况,承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定回购协议,付出购房款。

       (4)区县房子权属挂号部分凭回购协议及别的有关资料处理房子搬运挂号手续,将回购房子的产权挂号在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子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房”字样。

       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回购的房持续向契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什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资金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4、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能够按市场价出售所购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报价和出售报价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报价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能够优先回购。

       出售报价低于市有关部分公布的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房报价(以下简称辅导报价)的,应按辅导报价核算价差。买卖双方对辅导报价有异议的,可托付有天资的房地产评价机构对房产报价进行评价,所需评价费用由托付方承担。

       购房人按市场价采购已购经济适用房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产权人也能够按原购房报价和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北京 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必须拥有3年以上的北京户籍,如果是2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必须满18周岁。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的年龄必须满30周岁才行。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如果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无房户的或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填写。这些表格都可以找开发商拿,也可自己到网站上下载。

       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审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审定家庭收入,此表交申请人及其夫妇地点单位分别批准盖印,没有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

       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

       申请人夫妻两边地点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北京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标准。

       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

       到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的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妻两边地点单元或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

       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产地产交易中心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 北京 经济适用房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 商品房 或作为商品房 代理 人落户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的。 4. 离婚 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 身份证 ,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 购房 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抵押 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产权过户 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希望以上的消息对你在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有帮助

法律客观: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北京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北京市已全面停止经适房、限价房申请,实行“四房合一”政策,住房保障方式转向“以租为主”,主要通过配租公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法律依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我和老公已经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房,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啊?谢谢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那么,在北京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呢?随小编一起去看。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3审核通过家庭是否可跨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本区登记轮候。

       4北京城六区经济适用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

       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标准,结合各自区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

       5优先配售对象

       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

       6经济适用房的再上市

       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7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是否还可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

       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房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请。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在北京如何申请和上市交易?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适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北京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政府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户籍所在区登记轮候,不能跨区域购买经适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曾离婚,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3)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

扩展资料

       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好了,今天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1444646479@qq.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相关文章